1945到1949年,台灣作為中華民國的一省,參與中央憲政體制的建立,各種相關的史料與記錄都很少。在台灣歷史研究裡,這一段史實往往被有意的忽略了。
事實上,1945到1949這四年間,台灣正處於開始地方自治的階段。國民政府為提早實施地方自治,於1945年12月26日公布「臺灣省各級機關成立方案」,次第成立村里民大會、鄉鎮(縣轄市)民代表會、縣(市)參議會。1946年4月15日,由全省8縣9市參議會間接選舉出29位省參議員。同年5月1日在臺灣教育會館會址,正式成立臺灣省參議會,由黃朝琴、李萬居兩人分別擔任首屆正副議長。
1946年8月舉行國民參政員選舉。台灣選出八名參政員。這在當時是最高的參政議政機構。當選的八人包括林獻堂、杜聰明、林忠、陳逸松等。
1946年11月,蔣介石在南京召開「制憲國民大會」,會議期間有諸多爭議,包括各政黨的抵制與抗議。此次會議,台灣選出型的制憲國大代表:郭耀廷、顏欽賢、黃國書、林連宗、李萬居、林壁輝、張七郎、鄭品聰、高恭、連震東、謝娥、南志信等與會,參與了〈中華民國憲法〉的制定。
想不到1947年,台灣就發生二二八事件。而制憲國大代表張七郎一家父子三人就在事件中被槍殺。
除了地方民意代表,1947年11月21日至23日,舉辦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,應選3045席實選2961席;台灣有吳三連、余登發、連震東、楊金虎、林忠等具代表性的臺籍菁英當選,共計19名。
1947年12月,第一屆中華民國監察委員選舉,應選223席實選180席,台灣由省參議員選出陳慶華、丘念臺、陳嵐峰、陳江山、李緞等五人。
1948年1月21日至23日,第1屆立法委員選舉,全中國應選773席實選759席,台灣選出劉明朝、羅萬俥、黃國書、蔡培火、郭天乙、謝娥、林慎、鄭品聰等八名。
1948年,陳逸松作為台灣唯一的考試院考試委員,去南京開會。此時台灣的全國性民意代表已經不少,包括國大代表、立法委員、監察委員等,也有幾十個人,台灣銀行為他們在南京租下的一幢房子,空間不小,讓台灣代表一起住在這裡,派有專人服務。
可以說,這一段時間,正是台灣地方自治開始萌芽,台灣選舉政治中的地方派系、派系的恩恩怨怨、二二八事件的藉機整肅政敵等,都在此時埋下脈絡。而台灣的中央民意代表則在地方民意代表的選舉下,前赴南京,正式以台灣省民代表的身份,進入整個中國的政治體制運作,參與到中國大歷史之中。這是兩岸連結的歷史事實。
然而歷史並未給台灣留下時間。中國的內戰已經開始,在北方打得如火如荼。而台灣人民也捲入內戰的風暴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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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樂使用
Snowflakes by Agnese Valmaggi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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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想要了解更多的故事,請看楊渡著《有溫度的台灣史》